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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8 11:23:58

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

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 月莫 著

谢春晓卫青寒

听说山水县捕快的小女儿,有一双鬼眼,可以看见案发现场别人看不见的痕迹,血迹,脚印……简直是天生捕快。  她胆大心细,不怕死人不怕血。再凶残的案件现场,也能冷静理智,一语道破。  锦衣卫指挥使卫青寒:“有这等人才,很好,抓来用用,收入麾下,一个月工钱二两银子。”  意外身死魂穿古代的资深痕检谢春晓:“我谢谢你全家,我是四色视觉,不是有一双鬼眼。”  封建迷信不可取,但是活泼骄傲的女捕快可以娶。一年后的卫青寒:“娘子我一个月二两零花是不是有点少,求亲亲,求抱抱,求加钱!”

精彩章节试读:

月莫打造的《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标签:类型]小说。故事中的主角谢春晓卫青寒历经磨难和挑战,奋起反抗邪恶势力并寻找真相。小说以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令人惊叹的视觉效果而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谢春晓自然不敢坐,想四处打量一下,也不敢打量,只好低着头,摆出一副惊恐害怕的样子来……。

《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 第1章 免费试读

大齐京城,逍遥百花楼。

歌舞升平中,一个红衣女子突然全身一抖,娇嗔浅笑全部消失,她一瞬间换上一副冷森表情,伸出纤纤玉指,遥遥指向大厅一侧的一个男人。

“你……明天会死。”

众人哗然,花魁娇娘这是在说什么?

男人脸上一瞬间血色全消,继而勃然大怒。

“你敢咒我?你胡说什么?”

男人拍案而起,还没来得及过来找她麻烦,女子已经软绵绵倒地,昏迷不醒。

第二天傍晚,有人看见男子浑浑噩噩站在河边,一跃而下。

清晨,一具男尸漂浮到岸边。

****************

“来人啊……死人啦,死人啦……”

一声凄厉惨叫,一个人连滚带爬的从林子里爬了出来。

他身后的泥土里,露出半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人头还挺新鲜,死亡时间不长,没有开始腐烂的迹象,是个男人,脸色惨白爬满蛆虫,一双眼睛圆睁。

死不瞑目!

半个时辰后,山水县捕头谢鼎带着七八个捕快赶到了林子里。

在前面带路的,是附近的一个村民,正是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

他哆哆嗦嗦的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说:“就,就在那里……”

谢鼎是个中年男子,拿着佩刀,一脸严肃走在前面。

山水县是京城郊外的一个县城,也算天子脚下,治安良好。他做捕头这些年,通常办的都是些偷鸡摸狗,夫妻打架之类的案子。

命案,实在不多。

风吹过,一阵血腥味扑面而来。

报案人连着后退了几步,虽然早上已经吐过了一轮,又捂着嘴跑到一边去了。

“他,就是他……呕”

报案人蹲在了一边的地方。

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惨不忍睹的头颅,别说没见过这世面的普通人,就算是跟着谢鼎的捕快,也有忍不住的,面色扭曲转过身去,一阵恶心。

倒是谢鼎身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捕快,一脸镇定。

“春晓,你来看看。”谢鼎招呼她。

谢春晓应一声,这声音清脆的很,竟然是个女儿家的声音。

谢鼎身边一个年纪相仿的捕快,看看谢春晓的镇定,再看看终于忍不住在一旁吐的昏天暗地的几个年轻捕快,十分感慨。

“真是虎父无犬子。”捕快说:“你们看看,春晓一个小丫头,她都不怕,你们至于吗……”

几个小捕快很惭愧,但真的忍不住。

谢春晓也有些惭愧,这种场面对她真的不算什么。

如今,她是山水县捕头的女儿。但三年前,她是生在红旗下的一名资深痕检。

痕检,是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刑事案件中对现场相关物品进行痕迹提取,分析,鉴定,以确定痕迹与案件事实的关系,或与特定人或物之间的关联。

谢春晓有十几年痕检经验,什么样的犯罪现场都见过,什么样支离破碎的尸体都见过。

可惜,在一次出现场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身死魂穿,来到了这个历史无名的朝代,成为同样出了意外猝死的谢春晓。

谢春晓虽无显赫身家,可是父母疼爱,哥嫂和睦。父亲是县城里的捕头,谢春晓是个从小跟着爹瞎跑的疯丫头,会两下拳脚,活的热热闹闹,无人拘束。

从此谢春晓便换了男装跟着爹,开始了编外捕快的日子。开始大家只觉得小丫头爱玩儿胡闹随她去,被吓两次就不跟了。

可后来,大家都很佩服,这丫头,厉害了。

谢春晓可以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在案发现场,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蛛丝马迹。

她的一双眼睛,有感恩戴德的人说是一双天眼,有妒忌畏惧的人,说是一双鬼眼。

谢春晓对此流言哭笑不得,封建迷信不可取。

谢春晓站在了人头前。

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将脑袋上的泥土和蛆虫拨去一些,露出了原本的面目。

这是个中年男人,五官端正。看皮肤状态并不粗粝,生前条件不错。

这个年代的人一般不出远门,山水村牵扯的案件,凶手和受害者,通常都是本地人。

所有案件中,确定死者身份,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死者的身份确定之后,才好围绕死者的各种关系进行排查。在京城脚下,拦路抢劫杀人是极小概率的事件,更多的是情杀仇杀。

谢鼎喊大家都来看了一遍,可惜无人认识。

“不可能只有一颗脑袋。”谢鼎道:“大家找一找,看看附近是否还有死者的身体。”

脑袋已经从土里完全挖出来了,从脖子得地方砍断,血肉模糊。泥土里有大量的鲜血,和泥土混在一起,泥泞血腥。

但是昨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将林子表面的痕迹全部冲淡了,而且这条路人走的不多,却有不少来往马车,车痕混乱,因此找不到可疑的脚印,也找不到零散的血迹。

谢春晓起身定定的看了一会儿挖出头颅的土坑,慢慢的往一旁走去。

其他人提心吊胆的跟着,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

他们知道谢春晓不是在故作玄虚,她是真的能看见。

哪怕地上的血迹已经淡的无可察觉,可只要曾经有过,谢春晓就能看见。

谢春晓走出几十步,不时的停下,捡起一片落叶。

“上面有血迹。”谢春晓指着被雨水冲刷过的树叶。

谢鼎接过叶子,众人一起去看。

别说,这么近距离的看,这叶子上,似乎还真有一些痕迹。

有人便不由的感慨:“春晓这眼睛啊,真是神了。”

给你一片叶子,拿到眼皮子底下,凑近看着闻着。和给你一片树林,秋天成千上万的落叶,让你从中将这片叶子挑出来,那可不是一回事。

谢春晓很感激。

幸亏她这是有一双厉害的眼睛,要是有一个厉害的鼻子,大家天天夸她鼻子比狗还灵,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谢春晓顺着地上只有她能看见的模糊血迹走了几步,一指前面一处:“这里,剩下的尸体,应该埋在这里,这地面上有很多血的痕迹。”

小说《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 第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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