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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6 16:41:40

晚眠不归

晚眠不归 王尼采 著

叶韵叶晚眠

我是嗜血的野兽,小姐教我如何做人,她是我永远的白月光。然而十五岁那年,小姐的心上人却送她去和亲。我要带小姐私奔,可她心有大爱放不下天下万民。后来我杀出一条血路,只为带她回家。

精彩章节试读:

灵异小说《晚眠不归》,采用紧凑的叙事风格,讲述了主角叶韵叶晚眠经历的一系列离奇事件。作者王尼采运用恐怖和悬疑元素,将读者带入了一个诡异而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这本书绝对是吸引灵异小说爱好者的佳作。夏朝战败了,大漠要求我们送个公主去和亲。如今适龄的公主只有嫡公主,皇后和皇上都十分不舍,……

《晚眠不归》 第1章 免费试读

和小姐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斗兽场。

那年我不过八岁,却被投在笼子中和一头狼搏斗、厮杀。

我是汉女和胡人私通生下来的孽种,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像野狼一样凶狠,冷漠的令人害怕。

班主买下我,训练我跟野兽搏斗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

我被班主饿了三天,狼也一样。

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个。

狼牙深嵌我的肩膀,而我亦是死死咬住它的咽喉,血腥气弥漫在口腔。

狼肉酸涩,可我却狼吞虎咽,身上全是血。

“呀!”小女孩隔着笼子被我吓了一跳。

我抬头冲她呲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班主立马给了我一鞭子,向小女孩赔笑:“这位贵人,您站远些,别让这畜牲冲撞了您。”

小女孩摇头,她抓住身边嬷嬷的手,恳求:“张妈妈,我们买下她吧,她好可怜。”

张嬷嬷劝她:“这个奴隶从小就与野兽为伍,野性难训,会伤到小姐的。”

小姐摇头:“铃铛以前也是这样的,看到她就像看到我的铃铛。”

铃铛是小姐养的狸奴,前不久病死了。

我被洗刷干净,套上粗麻衣被送到小姐面前。

临走前班主把打我的鞭子一起送给小姐:“贵人,这小畜生最怕这条鞭子,她不听话您就抽死她!”

那条鞭子上裹着厚厚的一层血污,都是我的,看到它我就下意识抱住头发抖。

小姐皱眉扔了鞭子:“她是人,不是畜牲。”

我小心翼翼抬头看她。

她朝我伸手,笑容阳光明媚:“你的眼睛好漂亮,像翡翠。”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犹豫地把自己的手放在她手心。

她更开心了:“我叫叶晚眠,以后你就随我的家姓,叫叶韵。”

我和野兽待得久了,身上就会有野兽的习性,我习惯了像猫科动物一样蹲坐在地上。

我不会说话,只会发出几个粗砾的音节。

小姐很有耐心地教我说话,告诉我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我知道她对我好,可有时候会控制不住脾气抓伤她。

可她每次都是温柔地摸摸我的头:“我知道阿韵以前过得苦,警惕点是应该的,不过阿韵可以尝试更信任我。”

我会说的第一个词就是“小姐”,从此这个词在我的一天内至少出现八百遍。

小姐是恭亲王府的郡主,按理说我该叫她郡主的,但小姐的发音比郡主容易些,她一开始也是教我叫小姐的。

所以我就一直叫她小姐,只有我一个人叫她小姐,我心里是暗暗高兴的,感觉自己对她来说是特殊的。

因为我身上的胡族血统,我身材比一般女子要高大些,皮肤也更白。五官除了眼睛的颜色外,其他部分和汉人很像。

小姐的母亲,恭亲王妃是位很和善的夫人,她常常夸我漂亮,对我没有任何歧视。

恭亲王也是位和蔼的父亲,他和王妃只有小姐一个孩子,还是老来女,所以疼到了骨子里。

小说《晚眠不归》 第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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