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超高的现代甜宠小说《翎爷好矜贵》,墨染南宫翎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角色,无错版剧情描述:“好啦,别太激动,在你伤没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南宫翎表现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翎爷好矜贵》 第14章英雄救美 免费试读
南宫倾城打算拼死一搏,和混混鱼死网破的时候。
一只兔子窜了出来。
看见是一只兔子,混混们顿时没了兴趣,王大勇更是笑着骂道“我还以为有人偷听呢,结果是只兔子,看来是我们太过紧张了“
“谁说不是呢?一只兔子把我们吓成这个鬼样子,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信了”
混混们继续回到刚才的地方,饮酒作乐,喝得醉醺醺的。
眼看着夜色将近,司机在外面等了许久,南宫倾城也不出来,家里面的太太已经打电话来催了好几回。
也有一些担心,会不会南宫倾城在森林里面迷路了,又或者在森林里面遇到了什么危险。
司机不敢耽误,急忙打电话给司徒安安。司徒安安听到女儿有危险,就让南宫翎带着人过去看看。
南宫翎一边找人一边吐槽南宫倾城真不靠谱,一天不闯祸,浑身难受。
混混们喝的醉醺醺的,南宫倾城蹲的腿都麻了,也不敢变换姿势。
虽然自己是帝都的女霸王花,打架什么的也还看得过去,可那是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不敢真正跟自己动手。怕得罪南宫家。
这些人可不一样了,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管你是南宫家还是李宫家,知道他们的秘密,肯定逃不过一个死字。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南宫倾城蹲的腿都快废了,也不敢动一分。
内心十分期盼着外面的司机赶紧察觉到不对,然后叫家里面的人过来找她。
南宫倾城焦躁不安的等待。
与此同时,医院里面的墨染,也通过自己的途径知道了这些混混的下落。
就在帝都的护城河外,墨染跑回家把校服换下来,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服,骑着小摩托就出发了。
消息说,刺人的那些混混,和刚开始想要毁她容的混混是一伙的。
墨漓儿,等我把证据甩在你面前,我看你还有什么好演的!这一次你是真的惹怒我了。
天渐渐黑了,南宫倾城都快看不清楚混混的人影了。
“唉,兄弟们,我王大勇对不起你们,如果有来世,我们还要做兄弟”只见王大勇手持匕首,直直的插入一个混混的心脏,鲜血洒在王大勇的脸上。夜色照耀了王大勇嗜血的笑容。
南宫倾城被吓得紧紧咬住了唇瓣,脸色惨白,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呼喊,疯子!
刚才还一副兄弟情深的模样,现在转头就杀了人家,简直疯的不可理喻。
王大勇把所有的混混都杀了,又站在那里哈哈大笑。
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是鲜血,南宫倾城直接就被吓哭了,大滴大滴的泪水滴落在了土壤上。
一只雪白的兔子悄无声息地靠近南宫倾城,悄悄的在南宫倾城的脚踝处摩挲。
南宫倾城吓得什么都忘记了,尖叫着站起来。
王大勇转过头来,脸上的笑容是那么吓人。
“小姑娘,乖乖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王大勇一步一步的逼近,明明说话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可是他要做的事却是那么残忍。
南宫倾城撒开脚丫子就在森林里面狂奔,让这个男人抓到的话,小命就保不住了。
人在逃生的时候爆发力永远是无限的,南宫倾城爆发出了不可思议的速度。
王大勇一时之间还追得有些吃力,不过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小姑娘,别跑了,你是跑不掉的,你知道了我的秘密,该怎么办呢?”
“你要是敢杀我的话,南宫家不会放过你的,我是南宫家四小姐,南宫倾城,不想死就滚远点,别追我”
“我告诉你,我有三个哥哥,在江湖上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小心你杀了我之后,你全家都会因为你而被拖累”
“大哥,大哥,我错了,你别追我嘛,我保证不会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的,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的”
南宫倾城刚开始还死犟着嘴,可是后面直接害怕的求饶了。
这更加激发了王大勇的杀戮欲,这女人知道了自己的秘密,绝对不能让她活下去,管她是南宫家的,还是李红家的四小姐。今天都得死!
南宫倾城边哭边跑,期间还差点喘不上气。
王大勇突然爆发,几个箭步就超过了南宫倾城,匕首飞快的一刺。
刺歪了,没关系,还有机会。
南宫倾城现在恨不得在腿上装一个电动小马达,肩膀上火辣辣的疼,腿也跑的好疼。
可是现在不能停下来,停下来的话就要死在这片森林里面了。
大哥,二哥,三哥,我对不起你们,还没给你们养老送终,我就先走一步了,如果有来世的话,我还要做你们的妹妹。
呜呜呜!
墨染骑着摩托车直接冲入了森林,守在门口的司机看的一愣一愣的,刚才嗖的一下飞过去的黑色影子是啥?
难不成是因为太困了,所以产生幻觉了吗,三少爷怎么还没到,也不知道四小姐现在怎么样?
司机忧心忡忡的观望着森林的方向。
南宫翎也带着手下赶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开始地毯式的搜索。
“四妹进去多久了?”
“已经快三个小时了,我在外围找了好大一圈都没找到人”司机老老实实的回答。
面对南宫翎的死亡视线,司机也不敢抬头,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想挣点钱,可不想把性命给搭进去。
听说那片森林里面有很多野兽,司机也只敢在外围搜索一圈,不敢进去。再说了,他只是个司机或者开车的,有些事情也不能怪在他头上嘛。
南宫翎也知道现在迁怒司机是不对的,可现在南宫倾城一点消息也没有,他的内心也不好受。
墨染一路驾驶摩托车行驶在森林里面,畅通无阻。
路过一个地方的时候,传来一阵浓烈的血腥味,墨染停车查看,借着车灯的照耀,就看见不远处躺了一地的尸体。
墨染走过去,伸手摸了一下,触手的温度还是温热的,说明这些人死了还没多久,真正的凶手应该还在这片森林里面。
除了这个发现以外,墨染还发现森林里面有很多的脚印,看起来并不是一个人的,墨染顺着脚印的方向一路小跑。
小说《翎爷好矜贵》 第14章英雄救美 试读结束。
网友彼岸花ソ最美的依靠点评:《翎爷好矜贵》这本书整体来说很不错,虽然有错别字(,• ₃ •,),不像有的书还要强行加章节导致后期崩盘影响整本书的效果(ฅ´ω`ฅ)喵~
网友奢望点评:逐字地看完你的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标点符号的运用更是恰到好处。这世间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