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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1 14:18:57

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

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 晴天看月 著

宋落樱霍斯霄

“王婶,这就是你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她衣领怎么这么低?我妈说只有不正经的女同志才这样穿!”宋落樱看着巴拉巴拉说话的男人,眼神里透着迷茫,脑子昏昏沉沉的。她不是在宿舍写论文么?怎么会有男人?宋落樱懵了。直到脑海里涌入大量记忆,她才悲催地发现自己穿越了。穿成了七十年代正在相亲的小村姑。特么的!她寒窗苦读多年,好不容易盼到研究生毕业,人就穿越了。一朝回到解放前,宋落樱不想努力了,躺平摆烂,爱咋咋的。神游中,宋落樱又听到一道女声传来:“落落正经的很,她不仅长的好看,还是高中生。”

精彩章节试读:

以宋落樱霍斯霄为主角的,小说名字是《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该书作者是晴天看月创作,书中主要讲述的内容有:“我们霍家不缺钱,多给一千也没问题。”“什么!还少啊!小姑子,这数字,在京都也不少啊!太多,亲家会有负担。你……

《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 第6章 宋落樱飞虎狗带福 免费试读

王春香几人脸色大变,拔腿就往外跑。

“咋了!咋了!”

宋大嫂指着竹篓里的蟒蛇,一脸惊恐:“娘,蛇,好大的蛇!”

王春香低头一看,是条死的不能再死的蟒蛇,她气的肺管子都是疼的:“你是猪脑袋吗?上面那么多血,一看就是死的。

别人的脑袋是日用品,你的脑袋是装饰品!”

这一惊一乍的,差点把人吓死。

宋大嫂委屈巴巴地回了一句:“死蛇也吓人啊!”

王春香气的不想跟她说话:“信不信老娘把蛇扔你床上!”

一通威胁下来,宋大嫂缩着脖子,老实了不少。

王春香盯着竹篓里的蟒蛇看了几秒:“谁弄死的?”

三兄弟齐齐摇头,眼里透着震惊,这么大的蟒蛇,谁看到不绕路走啊!

宋落樱睡得正香被尖叫声吵醒,她揉着眼睛从房里出来:“是飞虎弄死的。”

“啥?”

“飞虎是谁?”

他们村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号人了?

宋落樱指着正在鸡舍逗鸡玩的狗子:“它就是飞虎。”

“啊!”

开玩笑的吧!

就大黄那干巴巴的身体,能**一条这么大的蟒蛇?

几人脸上明晃晃地写着不相信,王春香半信半疑地问道:“真是大黄弄死的?”

“嗯,是我跟姐背回来的。”宋落樱觉得大黄不好听,立马纠正她:“娘,它改名字了,叫飞虎,这名字霸气,符合它的气质!”

王春香噗嗤一声笑,一条狗,要什么气质?不过,飞虎比大黄小黑什么的,好听多了:“行,飞虎就飞虎。”

这条狗是一个月前来她们家的。

这年头,人都吃不饱,谁愿意养条狗啊!

她赶了好几次,飞虎硬是不离开。

后来老太太说狗带福,不许赶它走,这才留下的。

宋老三还是不相信这是真的:“落落,飞虎有这么厉害吗?”

他经常上山打野味,都不敢说自己能弄死这么大一条蟒蛇。

这瘦不拉几的狗能行?

怎么就那么不信呢!

飞虎见宋老三不信它,很是生气,朝他汪汪大叫。

少瞧不起狗!

它厉害着呢!

上辈子,军队的人想要它当军犬,它都没去!

宋落樱看出飞虎的烦躁,她轻轻揉着它的耳朵:“我知道你很厉害就行了,其他人信不信,无所谓的!”

温柔的声音治愈了焦虑烦躁的飞虎,它甩了甩尾巴,用**对着宋老三。

哼!

没眼光!

众人看到飞虎这人性化的一面,哈哈大笑,这狗太有意思了!

这段时间,野味不好打,家里都好久没开荤了。

王春香咽了咽口水,将竹篓里的蟒蛇提出来,开始分工:“老大媳妇做饭,老二等会给你二伯家送点东西过去,老三去趟你姥姥家告诉她们落落明天订婚,要她们过来吃饭,把三个孩子也带回来。”

王姥姥住隔壁村,走路半个小时就能到。

老三接到任务就要离开,王春香叫住他:“等会。”

在老三目光灼灼下,王春香麻利地去掉蟒蛇皮,切了五斤蛇肉用油纸包好递给他:“给你姥姥。”

说完,又从屋里提了个竹篮出来递给老二:“这些是落落对象拿来的,给你二伯家送去。”

等老二走了,王春香拉着宋落樱进了房间:“落落,娘这样分,你会不会觉得娘穷大方?”

在宋落樱的记忆里,大房跟二房都很好相处,有好吃的,总会给她家送点过来。

这人情嘛!

有来有往叫人情。

如果只是一味地占便宜,再好的感情,到最后也会消费殆。

“大伯二伯一家一直很照顾我们,给他们分点是应该的。”

王春香听到这话,咧嘴一笑,接着给宋落樱一个篮子。

她打开一看,里面有牛奶、麦乳精、罐头,大白兔糖,七七八八加起来有好几种。

“这是给奶奶的?”

王春香点头:“牛奶、麦乳精罐头给你爷奶,其他的,给你大伯母。

两位老人很宠你,以后可要好好孝顺他们。”

宋落樱知道原主读书的学费都是老人给的:“我不仅要孝顺爷奶,还要孝顺你跟爹。”

这一家子都很可爱,孝顺一下也是应该的。

……

宋二伯一家看着篮子里的东西,震惊到说不出话。

妈呀!

好多!

不仅有肉,有水果,还有大白兔糖。

五堂哥家的元宝流着哈喇子:“奶,肉……”

宋二伯有四个儿子,六个孙子。

元宝今年七岁,在孙字辈排老二。

宋二伯母掏出一把大白兔糖分给几个孩子,把其它的收好,开始给他们洗脑:“要不是你们小姑,你们有个屁的糖吃!长大了,可要好好孝顺你们小姑!谁敢当白眼狼,老娘打断谁的腿!”

不怪宋二伯母偏心,实在是宋落樱太会长了。

每一处都长到她心坎上,不疼她,疼谁!

元宝撕开包装纸,大声说道:“对小姑好,有肉吃,我才不当白眼狼!我明天去山里摘野果子给小姑吃。”

另外几个也表态:“等小姑老了,我给小姑养老!”

“等我挣了钱,给小姑买新衣服!”

“我买香香!”

“……”

充满童真的声音仿佛自带魔力,叩打着大家的心房。

宋二伯母笑得满脸褶子:“都是好娃啊!”

……

宋落樱提着篮子来到大房:“奶,这是给你的!”

宋老太掀开毛巾一看,里面全是好东西:“孙女婿买的?”

买这些都要票,老百姓可搞不到这么多票。

宋落樱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放在桌上:“嗯,是霍斯霄买的。牛奶麦乳精罐头给你们的,其他的,给大伯母。”

宋老太的眼神充满着慈祥:“好,好,替我谢谢孙女婿!”

宋大伯母下工回来看到砧板上有块猪肉,她欣喜如狂:“娘,砧板上的肉是你买的?双抢是要吃点好的,不然身体扛不住!”

宋老太丢给她一个白眼:“想得美,老娘可没本事弄到票,是落落对象买的。”

小说《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 第6章 宋落樱飞虎狗带福 试读结束。

网友韬韬不绝点评:作者晴天看月请听我说一句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这篇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却以平实的真情打动读者,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都很成功,给人回味之感!

网友深巷少女点评:《人在七零:我闪婚了忠犬大佬》这本小说的作者晴天看月对于情节的控制能力是非常强的。故事写得恰到好处。在有些情节的设置上,也许可以称一句“神来之笔”,让人意外,却让人觉得本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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