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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10 17:18:04

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

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 清风明月 著

林立秀娘

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只想守着小媳妇吃好穿好。却不小心引发了工业革命,站在了朝堂之上。是男人就要能扛得起天下。从农业强国到工业强国、军事强国,八方来朝,盛世大夏。

精彩章节试读:

正在连载中的穿越重生文《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是作者 清风明月精心力创完成的,本书主角有林立秀娘,故事无广告内容为:或者就是石膏的作用,娘下巴上的毒疮只涂了几次石膏,就好转了。“还有。”秀娘的声音蚊子般的细,转身进了正屋,出……

《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 第14章 免费试读

第14章

林立有个打发时间的事情了。

那天他教秀娘认识阿拉伯数字,小虎子在一旁看着就学会了。

林立没想到小虎子这么聪明,也上了心,也像教会秀娘数数那样教会了小虎子。

最主要的是教会了他们认识阿拉伯数字,还有简单的汉字数字。

“二郎,咱还是打猎去?”

新弩弓做好了。

这张新弩弩弓和弩臂都被打磨得光滑,放置弩箭的凹槽内,一根毛刺都看不到。

整根牛筋用榫卯技术钉在木料内,好像从弩弓边缘长出来的。

这手艺,不做木匠都可惜了。

“咱可做不来木匠。”林卫听林立这么说,立马摇头,“咱连学徒都不是。”

不是就不是吧。

林立试着拉下弓。

牛筋韧性十足,因为硝制过少了坚硬,他竟然拉开了八成。

看来再加强锻炼几天,拉开这把弩弓完全没有问题了。

“怎么样?去试试?”

林卫跃跃欲试,“这弩的劲道,扎只熊瞎子都够。”

“可不许招惹熊瞎子。”王氏在一旁教训道,“不是闹着玩的。”

“娘,我就说说,我可不敢带着二弟招惹那玩意。”

“你自己也不行!”王氏再加了一句。

林立笑着道:“娘,你放心,我看着大哥的。”

两个人拎着两只弩弓,直接就出了村子。

林立这几天养的身子又好了些,每天都要早晚打足了两次军体拳,吃得也好,身上也养出些肉来。

胳膊摸起来,也隐约有点硬邦邦的感觉。

上山也比以前速度快了很多,不多时就翻过了一座山头。

秋天的山上,简直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才翻了一座山,就有兔子野鸡被惊走了。

两人有心试验长弩的威力,就又翻了一座山头,这才放缓了脚步。

以前那一窝野猪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我知道个地方,守着就能遇到山兔子,运气好了,还有大个的。”林卫跃跃欲试。

“熊瞎子?”林立问道。

“不是,傻狍子鹿什么的。”林卫道。

“走。”林立立刻就动心了。

不过才要走,他又拉住了林卫,“山上有狼没?”

据林立所知,有大型食草动物的地方,一定会有狼群出没的,甚至会有老虎这样更大型的野兽。

这里是北方毋容置疑,按照古代的生态环境看,山里有老虎出没都不稀奇。

“有啊,不过秋天狼群都在山里,不下山。”林卫不怎么在意。

林卫带着林立顺着山势走了一阵,再下山转过个山坳,指着不远处露出的一块石壁说道:“看到那块大石头没?石头上带点咸味,总有鹿啊傻狍子什么的过来舔。”

林立的眼睛眯眯。

盐矿石?

林卫连拖带举地将林立弄上去,自己再爬上去,折了根树枝赶走了虫子,就和林卫悠闲地靠坐在树杈上,盯着四周。

林卫的视力很好,动态视力尤其强,草木微一晃,就能捕捉到。

林立就差多了。

他身体内根本就没有危机意识,再加上原身大概用功得太狠,似乎有点轻微近视。

好在这一阵子他没有劳累,视力似乎将养过来一点。

只要林卫指给他看,还是能看得清楚的。

山林微风扑面,树叶飒飒作响,如果忽略了树枝上偶尔飞来的虫子,看着秋景还是很适宜的。

林卫忽然碰碰林立的胳膊,指着一簇草丛,低低地道:“看。”

半人多高的草丛不止一处轻微地晃动着,露出的好像是鹿角。

不是鹿。

林卫已经无声地拉开了大弩。

林立眯着眼睛看着,接过来。

傻狍子?

狍子很是警觉地从草丛中探出身,走几步就站下转头看看,忽然就撒开腿又跑几步,又站下。

有一只先走到石壁前低头就舔起来。

林立悄悄坐直了,举起弩。

目标很大,不用命中头部,对着身体就可以了。

忽的,林卫按住林立的手臂,对他摇摇头,接着头一偏。

林立不明所以望去,刹那,心一抖。

就在几只傻狍子三十四米开外,不知道什么时候草丛中露出几只灰色的......狼。

他没害怕。

狼不会爬树。

再说他有十支长弩箭,和十支手弩箭。

狼群......一二三四......八只,不多。

他侧头看看林卫,却见到林卫神色凝重。

狼群压低了身子,一个个以怪异的姿势前进着,看着还是下风口。

它们是在合围,目标......没看明白。

傻狍子们还没有察觉危险,舔几口就抬抬头再舔。

倏地,八只狼一起动起来,刹那,十几米的距离就缩短了一半!

傻狍子们惊吓地跳起来,一个高就往同一个方向奔跑过去。

那个方向忽然窜出来两只高大的野狼,拦住去路。

接下来的一切很快,仿佛瞬间,一头傻狍子就被放翻在地上,其余的狍子立刻就不见了踪影。

狼群却缓缓散开,一只看起来就凶恶的灰狼,独自咬开了傻狍子的肚皮。

这个,林立懂。

狼群也有狼王,母狼居多,公狼貌似也有。

打猎之后,最柔软脂肪热量最高的内脏,要首先给头狼享用。

头狼吃饱了,剩下的肉才会被其它狼分而食之。

他还知道,狼群吃肉都是不嚼,大块就吞咽下去的。

头狼几分钟就吃饱了,悠闲地踱步到一边,找个高处站下,使劲伸展下身躯,抖了抖身上的毛发。

真漂亮。

林立目不转睛。

比二哈还漂亮。

他不养狗,是叶公好龙的属性。

这身毛皮若是做成皮草,手感......

直线距离五十米开外,六十米之内,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很大。

林立微微抬手,按在胳膊上的手臂却是一重,林卫向他微微摇头。

林立放松了手臂,手臂上的手却一直按压着,仿佛怕他冲动了。

狼群只用了十几分钟就结束了进食,不是所有狼都吃饱了,但都随着头狼的离开跑走了。

眼看着狼群没入到山林中不见了踪迹,林卫从树上一溜就跳下去,伸手接着林立,“下来,快点。”

林立不知所谓,还是很听话地下去了。

下去才问道:“怎么不让我杀狼。”

“赶紧回去。”林卫紧张地道,“小心点,手弩你拿着。”

手弩的弦也上好了,手弩的箭还是林立背着的。

被林卫紧张的情绪感染了,林立也莫名地紧张起来。

环顾山林,只觉得草木皆兵。

小说《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 第14章 试读结束。

网友无边思念无边月点评:我说句实话,这本书穿越古代盛世王朝林立写的真心不错。我个人非常喜欢看这种穿越重生小说,看了很多,能让我喜欢的屈指可数。

网友多情癖点评:从看这部小说第一眼开始,我就被它圈粉。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值得点赞。作为二十多年的小说迷,难得发现情节这么有趣,文笔又这么好的小说,太棒了,值得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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