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童话》小说简介
《千金童话》是陈思彤的作品,被不少网友追捧,在现代言情风格小说中算得上优秀的。陈思彤能够主人公郑思过陈思彤描绘的如此栩栩如生,由此可见功底不一般,《千金童话》主要描述了:过了一会儿,她艰难地跟我哥笑了一下:「这说的不就是思过小时候嘛,雪肤乌发,喜欢小动物。」……
《千金童话》 第3章 免费试读
我哥很快就拿着在我书柜里翻出来的书来了。
我不爱读书,书柜里没几本书。
我爸打小就跟我说,嫌辛苦就别读书,他说我是陈家小公主,陈家不需要我天天向上。我就吃吃喝喝买买买,他看着才有赚钱动力。
可陈思彤回来后,我爸看着陈思彤的名校背景,乐得合不拢嘴,朝自己竖了个大拇指:「不愧是我陈家的种,种子优秀放在哪里都开花。」
说完,他看了看我,眼神里闪过一抹了然。
那抹了然让我无地自容,原来我是个劣种。
陈思彤的书房里塞满了书,她也确实爱看书。
而我的书房,依然只有一套童话。我只爱看童话,哪怕长大了也是。
那套童话是我哥哥小时候给我买的。
他对我一向冷淡,那是他给过我唯一的礼物。
但我自幼就喜欢跟在他身后,对这套礼物自然爱不释手。
他拿着书来,交给我妈,咳嗽一声,有点别扭:「这么旧的书怎么还留着。」
我是很宝贵这套书的,即使最后搬出了陈家,也想拿走来着。
可我哥看我看得紧,生怕我偷走什么似的,我一气之下没有拿。
我妈翻开童话书,冰冷的手指犹豫着摸了摸我枯瘦的手背,试图放柔和声音:「思过,我给你读书,你快点醒来。」
童话书的第一篇,是白雪公主。
我妈读了几句,停了下来:「她真的会喜欢这种东西吗?」
我没法告诉她,我喜欢的,我搬走的前一天还在读,眼泪还滴在书上了。
我哥倒是意外地了解我:「她喜欢,你看书都翻成这样了。」
我妈继续读下去:「小公主有着雪白的皮肤,乌黑的头发,鲜艳的红唇......她心地善良,最喜爱和森林里的动物玩耍......」
我妈读着读着,突然停顿了一下。
仿佛在回忆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艰难地跟我哥笑了一下:「这说的不就是思过小时候嘛,雪肤乌发,喜欢小动物。」
她突然想起来:「家附近的流浪猫好久没人喂了,思过搬走后,没人管了吧?」
有的,我搬走后也经常回来喂它们的,妈妈。
因为只有它们愿意亲近我了。
即便我决定去死,也还是给它们买了很多很多猫粮,找了一起做志愿者的姐姐,帮它们喂食。
我哥没说话,似乎也想起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提醒我妈:「别在思彤面前这么说,她要跟司礼订婚了,需要一个好心情。」
我妈连忙答应着,往下念。
念到白雪公主有了后妈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
我想那是因为我有在书上写读后感的习惯。
我记得我小时候在那里写了一句:好可怕,幸亏我有全世界最疼我的妈妈。
我妈读到那里,卡了壳。
好在她就愣了一会儿,继续读了下去,只是声音有些不稳定。
读到后妈给白雪公主送毒苹果的时候,她又卡壳了。
我记得我在那里也写了读后感,为什么她这么恨白雪公主呢?明明也叫她妈妈的。被叫了那么多年妈妈,难道心就没有软一下嘛?白雪公主什么都不懂,只是把她当成妈妈啊!
我能记这么长,是因为那不是我小时候写的,是我离开家之前写的。
一字一泪,纸面留痕。
我妈突然咳嗽起来,咳得惊天动地,吓着了我哥。
我哥从我妈手里抽走了书:「妈您回去吧,这儿味道不好,别呛着了。」
我妈还在咳嗽,没理他。
他又说:「思彤还要订婚,妈你回去帮着张罗一下。她第一次订婚,也不懂什么。」
我妈这才停止咳嗽,答应了一声,转身往出走,边走边嘱咐我哥:「你接着给思过念,多念几篇。」
我哥略不耐烦:「知道了。」
正好医生这时候进来了,诧异道:「您这么着急?这才十分钟。」
我妈敷衍应和着:「家里有点事,我让她哥哥在这儿陪着。」
她停顿了一下,犹豫着问:「医生,她真的会,自主决定不活了吗?」
医生很肯定:「当然,你们别忘了她是怎么变成植物人的。」
我妈沉默了。
但我听见我哥嗤了一声:「她那么贪财怕死,怎么可能,八成是想吓唬我要钱,玩脱了。」
小说《千金童话》 第3章 试读结束。
网友居里长安点评:《千金童话》个人觉得作者文笔很好,于以往的小说有不同的风格,我还挺喜欢的,支持作者大大。
网友终止放荡点评:本人第一次读这种类型的小说,感觉比以前看的文章更加新奇,作者写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