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祭坛》小说简介
《他的祭坛》这本书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李四月虽然没有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林招月沈延川。小说精选:程昱迎上去,沈延川正好彻底解开两只手的西装袖扣,走得闲庭信步,随手将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甩……
《他的祭坛》 林招月沈延川第90章 免费试读
林招月暴躁地穿过廊道,恨恨道,“谁他妈要跟你婚前性行为!”
能不能婚都是个问题。
但好歹计划能快进到这一步,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一开始林招月只以为沈延川会将自己随便拉到某个酒店就拍拍手潇酒离去。
毕竟他们这对貌合神离的未婚夫妻,对彼此而言根本就不是亲密到仅次于第一监护人的关系。
换言之,沈延川其实完全没那个必要管林招月。可他还是来了,从傍晚收到那条信息起,他应该在这之中有所纠结,硬是把十五公里的路走出了一个小时之久。
他最后还是来了,带着满身十月夜里的寒风,倚在车头遥遥望着林招月,额前的发被晚风鼓动,露出冷淡的眉眼。
林招月在看到血检报告的那一秒钟起,脑子就开始飞速运转,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儿沿着发麻的头皮寸寸蔓延,在那一分钟里她想到许多条捷径,但最后还是被更大的疑惑困住。
林招月很好奇,为什么当时来医院的人是沈延川,自己出事,陪同来医院的人可能会是宋清舒,可能会是江苒,甚至可能会是林星野,哪怕是顾贺知。
偏偏是沈延川第一个推门而进,彼时他肩身都笼着一股寒气,虽然和自己说话,但整个人都燥燥的,时不时能被林招月察觉到他浑身那股“我很不爽”的气息。
在医院里见到的那个会直接对自己说出“我很难把”的沈延川,跟自己以前接触的矜骄天子全然不同,浑身上下的气场相当危险烦躁,林招月是在那一刻才懂了自己的第六感从不出错。
这个男人很危险。
又联想到今晚和他在跨海大桥上飙车这种行径,心里又在“危险”这个标签旁边打上另一个Tag——疯子。
危险的疯子。
于是眼睛流转过白纸黑字,但心里有一个想法在流转,如果林招月的血型有问题,又偏偏那么百里挑一。
第一个到场的沈延川,他会不会也有秘密。
林招月想知道,想知道这个从十二岁时就成为自己的未婚夫的人,他有着怎样的秘密。
以冷漠的母亲为开始,离谱的血型,存疑的亲缘关系,和过早困住她的一纸婚姻。
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林招月从不愿意当蒙在鼓里的傻子,不当朝生暮死只为使命歌唱的夏蝉。
她想要找到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哪怕再死一次也要死得明明白白。
那天下午,林招月放下手里的验血报告,突然注意到走廊之上,午后阳光如金华,以倾斜的角度打进宽阔窗沿,照在那阵风上。
空气里有细微的尘埃浮动,而林招月的视线穿过眼前的点点光斑,看见窗外的风景。
巨大的梧桐树冠盛叶茂,直插云天地生长着,模样恣意飞扬,无数灿光穿透云层散落在它黄绿交接的叶脉之上,再被切割成片片流岚,正随着窗外更大的风飞舞。
林招月在这样的盛景之中忽然想到。
原来秋天,已经来了。
第20章危险又很会的疯子
林招月站定在这条走廊的尽头,半掩的卧室门昭然若揭地昭告着它就是那间沈延川随手在自家给自己划分出来的“归属”。
心想大概还有阿姨还在里面做清洁收尾的工作,于是抬手敲了敲门。
“我可以进来了吗?”
过了大概半分钟,没得到回应,而林招月自认已经打过招呼,也不甚在意,搁在门板上的指节转为掌,在下一秒骤然发力,就要推开客房大门。
一边开门一边腹诽,“可恶的沈延川……怎么不让我上去睡阁……”
门打开,先入眼的是远处广开的落地窗,屋子色调温暖光线明熹,地面是浅色系木地板,房间中央铺了一层和沈延川那边儿的地毯同质地但不同色的长毛地毯,空气里隐隐涌动着一股淡淡的柔顺剂清香。
但让林招月最为震惊的,还是这间屋子的陈设,简直和自家的卧室一模一样。
浅米色窗帘,配卡其色床品,清一水橡木色家具,大体而言差不多,出入在于一些别出心裁的小细节,比如床边的绿植盆栽或者国外小众设计师的亚克力茶几。
入眼第一眼发现左手边延伸进去的独立空间,隐约能看到很大一幅画框,但林招月此时只站在门口,看不到画的全貌。
这番布置看得出来是出自谁之手,毕竟有这样品味的人不算多。
震惊片刻以后,林招月还是把那句话说完,“睡阁楼……”
算了,再说下去就有点不礼貌了。
这栋房子里每个地方都是黑白灰色调,颜色灰暗到冷酷又不近人情但偏偏在这一隅。
沈延川漫不经心却从容有致地,布置了一片任何女人都无法拒绝的陷阱。
林招月简直无法想象,沈延川是怀着怎样的心态布这场局。
奢啊,真的好奢。
现在林招月很难再说他是“随手”一指把自己派来这里,心底隐约觉得对方竟然能到把空有头衔的未婚夫做到如此地步,很难说不是别有潜意识告诉自己或许这是出于某些她应该猜到的原因,偏偏又下意识地想为这份好意扣上一顶不安好心的帽子。
林招月的手还抵着门,耳根泛红。
或许自己对他的认知还不够全面。
沈延川,应该是一个危险、又很会的疯子。
于是林招月心底隐约有了一种好戏在这一刻才真正开始的感觉,她摁下心头万千思绪,迈步往里边进。
真正吸引到林招月注意力的东西,还藏在这间卧室里。
从第一眼看到开始她就隐约觉得那幅只露了一个边角的画,很眼熟,于是心头莫名涌上某种预感,心在胸膛里错落地跳,林招月每近一步,呼吸就浅一点儿。
距离拉近,那幅画从画框,到整个右下角,再到全貌,彻底落在林招月的眼里。
她睁大眼睛难以置信,“这是……”
画里那人站在偌大舞台上,舞台乃至周围一片漆黑,画的笔刷在其他地方都落得非常粗野,独独除了画面正中间那个背影。
背影属于一个女人,她穿着一身芭蕾舞裙,雪白系带将头发挽在脑后,画者用极其细腻的笔触一寸寸点出她纤弱的脊背,漂亮的蝴蝶骨,高高抬起的细长手臂,线条饱满的笔直双腿。
一层薄纱笼在她头上,身姿优越的少女独享一盏舞台光,从容地享受着自己的美,也大大方方让别人感受她的美,清得超脱,冷得出尘,雪白的薄纱以头顶为起点,到小腿终结,像在她的身体倾洒下一条银河。
林招月记得这段是《吉赛尔》里的第二幕,湖边,暗林,墓地,在重重鬼影中,美丽的幽灵新娘吉赛尔被米尔达唤醒。
画里的人堪堪露出半个侧颜,看不太清脸,但林招月知道她是谁。
任何人都可以不知道,但她自己没道理不认识自己。
画里的人,是自己。
身后似乎有脚步声踏过寂静走来,停在林招月身后几步远的位置。
与其说是眼熟,不如说在很多年前,林招月曾经看过它的另一个版本。
印象里,自己只跳过一次吉赛尔。
同一个舞台,同样的装束,这幅画的视角与那幅令林招月刻骨铭心的画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许远乔画的吉赛尔,舞台上有繁重厚密的红色丝绒幕布,有灿若金华的明亮灯光。他只画吉赛尔浴火重生,绝对不会选画第二幕的幽灵新娘。
而这幅摆在林招月面前的油画,只有黑与白两色,极致的冲突与不容,用近乎诡潘的幽黑独独捧出画面中的女人。
她姿态从容,面上轻纱皎若月光,多么圣洁,多么高高在上。
这是画者眼里的自己吗?
同一片空间内有两簇呼吸声,林招月没有回头看。
漫长的沉默之后是回忆涌现牵连连出的绵密痛苦与无尽的眷念,仿若一场声嘶力竭的拉锯战。
林招月不愿意去猜测后面那人是不是沈延川,在这样的审视间倏然做了打破僵局的那个人。
她往前踏过几步走到画前,望向它的目光隐隐动摇,林招月伸出手轻抚过画布表面,出乎意料地没在上面摸到任何可以堪称装裱的玻璃。
入手是一片空空,直到指尖直愣愣地摁在早已干涸的油彩之上。
“这幅画很漂亮。”
林招月看也不看身后的人,指腹掠过紧实平整的棉帆布。
身后的程昱仿佛陷入回忆,“自从少爷把它带回家,已经是第八个年头了,我们却是第一次看到画里的人。”
八年,那一年,林招月十七岁。
程昱看着林招月的背影,毫不掩饰的夸赞,“林小姐,你本人比画更漂亮。”
第21章小变态
而仅次于程昱,第二个发现气氛不太对劲的人,是林招月自己。
于是在某个睡意惺忪的早晨,她揉着脑袋慢吞吞下楼,走到楼梯最后一节台阶,一打眼跟餐厅里正站在餐桌边儿上的程昱对上视线。
对方抬眼望见是林招月,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林小姐?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林招月望着空荡荡的客厅,视线再落到他手里那份叠起来的报纸,显然是被人阅览过,已经失去了效用。
于是福至心灵般,脑子里的混沌都少了一大半。
林招月咬牙切齿道,“他走了?”
程昱只愣了一秒钟就和颜悦色,“林小姐,少爷刚刚去上班了。”
林招月难以置信般,“又??”
程昱笑得面不改色不动如山,“又。”
于是林招月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这位堂堂的未婚夫,竟然开始在自己家里躲自己。
且不说在林招月发现氛围不太对劲的第二天,就很有意识地起了个大早,专门用来蹲点沈延川。
然而每次要么是遇上程昱,要么就是碰见刘姨,甚至偶尔会见到那位帮沈延川开车的司机张叔,可沈延川本人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任凭林招月多久下楼都逮不着他。
于是在这之中的某一天晨光熹微,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明亮的鹅黄半掩在层层叠叠的阴云后,借着那一抹蔚蓝的光,林招月烦躁地一把摁停嗡嗡作响的闹钟,睡意朦胧间隐约听到楼下似乎有什么声响,于是也顾不得再次袭来的睡意猛地掀开棉厚的云被,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
光着脚疾步走向落地窗,推开玻璃往窗台上走,室外的冷风瞬间打过来,激得林招月那一点儿朦胧的睡意也都灰飞烟灭了,与此同时伴生的效果是视线的短暂清明。
林招月趴在窗台上往楼下看,有一个人影被另外几个人簇拥着往门外走,越过大门,庭院,越过一棵棵低矮的罗汉松和小片枯山水景观。
林招月的视线跟着那个模糊的影子停在院落外的绿植边上,沈延川身边那群人面容严肃,一个个都穿着整洁的西装,而男人站在人影中,似乎正和身侧另一个与他并肩的人说着什么。
与他人不一样的是周身那股闲散气,男人正低头看腕间的表,然后抖了抖手腕儿,视线这才落回那群人脸上。
男人的掌心在空气里压了压,周遭的人因为这个动作闭上喋喋不休的嘴,站在他身侧那位男人背对着林招月跟沈延川说话,也因此林招月看不清他的脸。
沈延川一边听,一边慢慢地点头,两人的身姿不约而同的都很惹眼。
此时此刻,林招月和他之间视线的阻碍是那个人的头。
林招月的双手还撑在露台上,脚尖踮起,想越过那颗脑袋看他的表情。
一阵冷风忽地抚过来,只穿着睡衣吊带裙的林招月还没来得及披上外套,肩头露在冷浸浸的晨风中,白肤黑发,也很扎眼。
所以下一秒就看到楼下的沈延川,他的眼珠终于在漫长的放空中凝聚到了某个点上,随后短暂地偏移了几厘米。
就是这几厘米的距离,林招月落入到了他眼底。
两人的眼睛在晨光里短暂碰上,对方的眼神如有实质,像一张铺天盖地的网,瞬间将林招月从头到尾纳进那对锋利的清瞳里。
他在走神吗?
目光相遇的那一秒,林招月的脑子里竟然突兀地冒出这个想法,后知后觉地瞪大眼睛,他确实在走神,顶着周围堪称密集的目光,也许那些人是他手下的生意伙伴,又或许面前的人正在跟他汇报着某个影响甚大的重要工作。
但他对此,对这一切视若无睹。
光明正大地走神,堂堂正正地……偷情?
妈的,自己脑子里怎么冒出这种词来?
顶着凛冽寒风,那视线犹如吐着信子的螟蛇,粘稠地滑过林招月的肩头,小臂,掩在裙摆下的腿,然后才是踮起的脚趾。
这时候面前的人没有再说话了,沈延川双手揣在衣兜里,下巴冲着林招月的方向微微抬了抬。
周围的人似乎也察觉到他在开小差,但或许是因为近期那个愈演愈烈的传闻已经深刻地扎进他们脑子里,所以理智快反应一步,强行压住自己试图跟着自家Boss的视线溯源的眼睛。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男人的下颌随着他的动作暴露在林招月眼前,先看到他尖倘的下巴,微红的唇。
他勾唇笑了一下,笑得很坏,令那张常年没有什么表情的脸浮出一点微妙的轻浮。嘴唇无声开合。
沈延川似乎说了什么,唇瓣轻轻喂喘无声地吐出几个字,林招月还没来得及细想,被人抓包的慌乱先涌上脑子,然后做出一个自己都没预料到的动作。
林招月如临大敌般松开搭在栏杆上的手,脚掌在地板上踩出几声轻响,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直到后背撞上半开的玻璃窗,肩身重新被轻柔的床缓笼住。
这时候脑子才重新开始运作,将刚才沈延川那几句唇语放在脑子里反反复复地想,最后才意识到他那点儿坏笑是什么意思。
沈延川先看林招月的脚,然后笑,无声道,“小——变——态。”
第22章你刚刚叫我沈太太!
被侮辱了。
那一刻,林招月猛地想到这句话,细想一番却又觉得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挑衅,然后才是好笑,是谁躲起来不能见人,仗着自己在楼上拿他没办法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勾引。
偏偏这人是林招月过去那么多年从未碰见过的类型,明面上衣冠楚楚矜贵儒雅,背地里蔫儿坏斯文败类。
肩背抵在墙上,林招月的胸口无声起伏了几个瞬息,有点意思。
林招月觉得,既然沈老狐狸要给自己上一课,那自己当然也不能落于下风才对。
于是,在那个早晨过后,林招月干脆地放弃了和某些人打游击战那套想法,整天就干脆呆在他的房子里,睡他的床,使唤他的人。
凭借着某些天然的亲人优势,大半个月过去,林招月已经和沈家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一圈儿人混得犹如自家那样亲切,程昱他们甚至也改了对林招月的称呼。
当然,这个改口的起因,就不怎么美妙了。
程昱看着林招月双手撑脸,整个人趴在餐桌边儿偷吃刘姨做蛋糕剩下的边角料,再看看佯装没发现还一脸宠溺的刘姨,突然冷不丁地开口,“太太很喜欢吃甜食吗?”
然后程昱就看到眼前的林招月刚刚含进去一小块奶油慕斯,听到这话立刻愣了一秒,随后如临大敌般猛地拍胸口,仿佛随时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被蛋糕噎死的人。
林招月红着脸狂捶胸口,“咳咳咳!!!程……!”
刘姨见状连忙取下围裙,转身去厨房为林招月倒水,这边的程昱眼看着林招月脸色越来越红,似乎没忍住笑出了声,然后抬手揉了揉鼻尖掩住笑意。
林招月这边儿刚咕咕地吞下一口水,把那块蛋糕哽下去,抬眼便看见罪魁祸首想笑又要憋着的样子,瞬间炸毛,“程昱!你乱说什么!”
程昱放下食指,“嗯?我刚刚说了什么吗?”
林招月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你刚刚叫我沈太太!”
后面林招月每每回想起这件事,都被那一瞬间气到失去理智的自己气得半死,一边怪自己咋呼,一边怪程昱狡猾如斯跟他老板学了个八成,结果想了想后边儿发生的事又更生气,狠狠地把八成压到一成。
彼时林招月声如洪钟,气势如虹地撂下这句话,震撼了客厅里的每个人,连带着门外刚刚迈进半只脚的人也顿住。
于是下一秒,他成为了整个场子里最先反应过来的人。
“你听错了。”
程昱双手叠回身前,进退有度地往后退半步,让林招月的视线直直对上门外进来那人。
沈延川身穿一身西装,似乎刚从某个会议上来,他一手揣在西装裤兜里,脚步慢慢往室内走,肩身满是寒气,说这话时抬手松了领结,整个人被这一动作带出一种懒散。
他遥遥望了林招月一眼,眼神儿很轻,也很慢,但说话的声音是够的至少能让在场人都听个真切。
“他只叫你太太,林招月,‘沈’是你自己叫出来的。”
小说《他的祭坛》 林招月沈延川第90章 试读结束。
网友悲喜皆因你点评:看小说这么久了,这本小说不管剧情还是剧情间的连接都不错,完全没有其他小说那种一上来就装,后续不要崩呀,会继续关注。
网友情痴点评:作者李四月文笔老辣,故事成熟合理,读起来非常吸引人,让人欲罢不能。好书!好书!老书虫强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