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樱花国,律师帮我判无罪》小说简介
都市逆袭题材小说《抢了樱花国,律师帮我判无罪》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张辰欧阳雪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主要讲述的内容有:只要没有证据,那麻衣**又被对方给睡了,而且去医院检查,确实检查到有对方的DNA残留……
《抢了樱花国,律师帮我判无罪》 第11章 免费试读
“八嘎呀路。”
“你……”
麻衣**见张辰拿出的证据,脸色发白。
此刻都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
“你个混账东西,别你了。”
“老子被你害惨了。”
“本来老子只是打败诉而已,但现在,不仅败诉了,还把自己的当事人给送进法庭里面。”
“从今天开始,老子的脸都要丢到国外去。”
张达达听到麻衣**的话,带着愤怒回话。
“八嘎呀路,你还好意思说。”
“要不是你废物,会变成现场的情况吗?”
“你快点给我想办法,不管是收买法官,还是怎样,我都要打赢官司,否则的话,我一毛钱都不给你。”
麻衣**听到张达达的话,愤怒到了极点。
要不是张达达比自己高,自己反手就给一巴掌他。
“原告方,这里是法庭,不是你们家。”
“不得在法庭上吵闹,警告一次。”
“再次还有下一次的警告,驱赶出法庭。”
法官见两人吵架起来,马上敲锤警告。
“法官,我接受警告。”
张达达听到,很是严肃回话。
今天打了败诉,本就丢脸丢大了。
要是自己还被赶出法庭,那以后所有同行看到自己,都会对自己来一句:“哎,这不是在法庭打官司的时候,被赶出法庭的张达达吗?”
到时候,自己就真的丢脸了。
“原告方接受警告,法庭审判继续。”
“原告方触犯侮辱罪、诽谤罪,构成了网络暴力,证据属实有效。”
“请问原告方麻衣**,你是否同意被告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还有肖像权和名誉等各方面的赔偿。”
“如若有,可以提出。”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轮不到麻衣****。
所以法官在警告之后,马上提出赔偿损失的问题方案,看看原告方麻衣**,是否同意对方提出的赔偿。
“我提你个八嘎呀路。”
“我不服,我不满意,我要提出申请回樱花国打官司。”
麻衣**无视了法官的话,当着众记者的面大吼大叫的,压根就不把法庭放在眼里。
“放肆,在法庭上大吼大叫的,已经触犯法庭威严。”
“法警,控制住原告方麻衣**,对方不服从法庭的判决,还在法庭上闹事,吃了被告方拿出的证据,必须要从重处理。”
法官见麻衣**竟然还敢闹事。
马上示意一边的法警,把这麻衣**控制起来。
“从重你个八嘎呀路。”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是你们国的人,你们没有权力处理,我要申请回樱花国处理。”
看到法警跑过来,麻衣**依然不断挣扎大吼。
“笨蛋东西,你属于移民过来的人,身份证上,可不是樱花国的人,你还申请回樱花国处理。”
“你是真不懂法律,还是假的不懂法律?”
“老子这一次,要被你害死了。”
“不过被告方的张辰律师,他在搞什么鬼?”
“怎么一脸阴险的笑容,盯着我看,搞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张达达看到张辰盯着自己看的笑容,有点不舒服,低着头,在内心嘀咕了起来。
“原告方已经被控制起来。”
“请问被告方是否还有什么要继续补充?”
法官见麻衣**被控制后,朝张辰看过去,因为自己总感觉,对方似乎还有大招憋着没放。
“有,我要控诉对方律师伪造证据罪,因为对方上交的证据,并不属实,都是利用伪造出来的。”
张辰听到法官的话,一脸奸笑看向张达达。
“凡事讲究证据,你可有证据?”
法官见张辰如此信誓旦旦控诉对方,看向张辰问话。
“当然有。”
张辰听到,再次拿出自己的公文包,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大堆的文件,这都是自己在开庭之前,不断去调查,最后得到的证据。
当然,在开庭之前,自己就知道了麻衣**的律师是张达达。
毕竟自己是干律师的。
行内肯定有消息。
不过,自己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张达达太有名了,一旦让自己的当事人家属知道,到时候对方不请自己当律师了。
选择息事宁人,那自己还怎么表演这一场大戏?
“**,这律师是个狠人啊。”
“本来是被告方,可现在摇身一变,不仅把原告方麻衣**送进去坐牢,现在还要把麻衣**的律师,也给送进去坐牢。”
记者直播间内的围观群众,在听到张辰的话,纷纷被惊讶到。
“可不是嘛。”
“实在是太狠了。”
作为一个万年都不会在直播间评论的人,今日也忍不住在直播间发下了自己的第一条评论。
“草,老子就说伪造不合适。”
“你个臭娘们,非要说没人发现的。”
张达达终于知道,张辰为何对自己阴笑了。
原来是对方已经知道了自己伪造证据,打算把自己都给送进去坐牢。
当了一辈子的鹰,没有想到今日竟然被鹰啄了。
“呜呜呜……”
一边的麻衣**听到,很想大骂。
因为当时自己提出伪造证据,你自己没有反对不说,还跟自己说,那就伪造多点,给对方坐多几年牢。
可现在东窗事发了,你竟然说自己诬陷的。
不过现在,不仅仅是自己要坐牢了,对方也要坐牢了。
一想到这一个,自己也就心安了。
毕竟我不好过,肯定不能让你也好过。
“经过多方面的对比,被告方的证据属实,原告方的律师,确实构成了伪造证据罪。”
“法警,把原告方张达达律师控制起来。”
小说《抢了樱花国,律师帮我判无罪》 第11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