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程郑军是小说《把狐狸当狗养》这本小说的主角,作者是长耳朵的兔子,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小时候贪玩去村子后山捡人骨头,结果碰上唱鬼戏,险些丢了小命,幸亏一条青蛇救了我,但是这蛇居然要跟我成亲!唱鬼戏、冥婚、请魂、黄皮阴坟、桃木封煞,匪夷所思的黔南民俗,恐怖离奇的阴阳诡事震撼来袭。警告:胆小勿入!!!...
第一章唱鬼戏
我的家乡地处黔东南绵延不绝的大山深处,那是一座相当偏远的小山村。
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跟着村里大人赶山采货,那时正值春夏之交,山里的菌类很多,拿到城里能够卖很高的价钱,城里人喜欢吃这些天然食品。
我们一群半大孩子跟在大人们的**后头,兴高采烈上了村后的钩子山。
在钩子山上,大人们忙着采菌子,我们就在远处掏鸟窝打地鼠,玩得蓬头垢面,却又不亦乐乎。
突然,一个叫胖子的家伙惊风扯火的咋呼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见我们呼啦一下围过来,他便献宝式的扒开草丛,里面躺着一条不过尺长的小蛇,似乎奄奄一息。
说实话,蛇这种东西,我们这些山里孩子从小便看得多了,但像这样通体翠绿如玉,双眸血红的怪蛇,着实谁都没有见过,忍不住啧啧称奇。
胖子很是得意,说他发现的这条蛇,所以这条蛇是他的猎物,他想结果了这东西的性命,然后捡回去给他爹泡酒喝。
他刚一说完,那玉蛇像是通了灵性,冲我急速摆了摆头,我动了恻隐之心,便劝胖子饶了它。
没曾想,胖子这**不依不饶,还差点和我打了一架,等我们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那条玉蛇早已不见了踪影。
小孩子心性,这件事情我也很快就忘记了。
但是没有想到,半个月后的一天,竟然再次碰上了那条玉蛇。
那天晚上,月黑风高,等到家里人熄灯后,我便蹑手蹑脚悄悄翻出院子,偷偷赶到村头的老槐树下,那里早已蹲着七八个身影。
领头的郑军比我大三岁,是村里的孩子王,今夜就是他提议去鬼哭沟冒险。
这鬼哭沟,据说原本只是一处小山沟子,可历经民国抗战,年年尸横遍野,那鬼哭沟又是邻近村子的交界处,便约定俗成般成了一处乱葬岗。
即使到了今天,也能时时听闻有关鬼哭沟的怪事儿。
反正一句话,那沟子邪乎的很。
行过好几里山路后,我们到了鬼哭沟,向下望了一眼。
只见惨白的月光下,山沟里遍布着低矮的小土包,以及一些支离破碎的棺木。至于那些更简陋的,直接用草席裹着的尸骸,更是在沟底四散而落。偶尔还能看见一两条野狗,拼命地刨挖土包,拖出几根人骨,然后兴高采烈地跑掉了。
我们彼此对视一眼,大家都看见了对方眼底的恐惧。
其实郑军也害怕极了,但他强撑着要下沟里去,以证明他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
到了这个地步,谁都不肯示弱,便一一跟上郑军的脚步,硬着头皮下到鬼哭沟底部。
随后,郑军咳嗽两声吩咐了今晚的任务,让我们每人去捡一块死人骨头过来,能做到的就是拜把子兄弟,大家就算是同生共死过了。不能做到的,就不是兄弟,今后也不能跟着大家一块儿玩了。
对于捡死人骨头这件事情,我是有些抗拒的。
见我站着不动,郑军就问我:“杨程,你是不是认怂了?”
其实我打心里是瞧不上郑军的,老觉得这小子心术不正,喜欢偷鸡摸狗,但为了避免日后被人说我是怂包,矮上他们一头,我还是硬着脑壳子去了。
和其他人一样,我随意捡了块骨片就回来交差了,也不知道是人体的哪个部位。
站在中间的郑军像领导一样,看我们一个个将东西呈上来给他检阅,满意地点着头。
今夜的冒险就此结束,我们便沿着原路返回,可走了没多久,领头的郑军却张着嘴,愣在了原地。
明明穿过这片小树林,就应该是一条直通向村里的泥巴路,可此时却和记忆中完全不同,树林里竟然多出了好几个岔口。
一时间,我们七八个人都蒙圈了,完全不知该怎么办,有胆小的更是吓得哭出了声。
郑军毕竟年长些,懂得多,说我们可能遇上大人口中的鬼打墙了,只要我们老实待着,等到天亮以后自然会有出路。
在原地坐了会儿,我忽然听见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还伴随着唢呐和二胡的乐曲声,像是有人在唱大戏。
奇了怪了,三更半夜的,在这山林子里面怎么会有人唱戏呢?
其他人也听到了动静,好奇毕竟是孩子的天性,大家都想探个究竟,我们就循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很快,眼前出现了一片空地,远远看去,正中央的地方还搭起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台子,几个打扮得花花绿绿,穿着戏服的人正在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着。
台上戏声不停,而台下更是坐了不少人,里三层外三层,在这夜半三更时分,竟是将戏台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望见真是戏班子,我们极是兴奋,连忙一窝蜂跑过去。
在那个没有电视机的年代,草台班子来唱戏,那绝对是十里八乡最热闹的事儿。
在人群中左右攒动,我们好不容易挤到前排,这时台上演的是穆桂英挂帅。
演穆桂英的女戏子长得虽是娇艳可人,唱得却高亢有力,字正腔圆,顿时引来一阵阵喝彩声。
戏毕,一干枯瘦小的黑衣老头端着盘子走下戏台。
我心知到了讨赏钱的环节,有些尴尬地摸了摸空荡荡的衣兜,悄悄往后缩,趁机打量那些看客,却发现他们的打扮各异,有的长衫马褂,有的广袍大袖,反正老老少少中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村民。
那黑衫老头缓缓走来,这时我前面一个身穿旗袍的女子阴恻恻说道:“戏唱得不错,当赏!”
说完,她掏赏钱时,我看到两个黄澄澄的东西掉了下来,滚落在地。
我定睛一看,竟是一对金耳环。
还不等我做出反应,身旁的郑军眼睛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俯身捡起那对耳环,飞快地塞进兜里。
我气得咬咬牙,暗恨自己的手脚不够利索,这天大的便宜居然被郑军给捡走了。
兴许是得了赏钱,接下来台上的戏子们像是打了鸡血,唱得卖力极了,可唱戏声变得愈发缥缈,愈发空灵。
明明我就站在台下,台上人的声音却像是从极远处传来,而且越想集中精神去侧耳聆听,声音便越是模糊不清。而我的意识也渐渐昏沉,眼皮子困得像是打架一般,只想就此倒头睡去。
小说《把狐狸当狗养》 第一章 唱鬼戏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