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明月刘清琁的书名叫《尸妖总裁冥夫沈婉清》,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冰箱少女所编写的女生灵异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被人拐卖到农村和一个死人冥婚!!婆婆还是一个位人见人怕的降头女,从此我的整个人生轨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想过要从这里逃跑,可是身上却中了婆婆下的血降头。每天被逼着洗衣做饭,还要服侍死人。“你是我的女人,这辈子也别想离开这里。接下来,你就得为我传宗接代。”借尸还魂的鬼夫如是说。...
我哭的稀里哗啦,用尽了毕生所会的骂人的话,把人贩子和李林玉骂的是狗血淋头,“李林玉,你这个绿茶婊,枉我那么相信你。你却下药害我,还有秦刚,你当人贩子作奸犯科,不得好死……我死后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可是心头,却是越来越害怕。
我才十九岁啊,我根本就不想死。
“又不是第一次被人送进来陪我,用得着这样要死要活的吗?”身下那个死人又抱住了我,声音倒是很好听。
虽然很轻浮,却十分清冽。
他搂着我在棺材里一滚,便翻到了我的上面。
黑暗中,挑起了我的下巴。
两片薄唇,堵在了我的嘴上。
嘴中有股阴凉之气,缠绵上来之后。
好似有一股魔力,让人的意识变得迷离。
我浑身酥软,如同一滩烂泥一般被他搂在怀中,好在我还有一丝神智在,“你……你干嘛,你放开我……唔~”
他的舌挑开我的牙齿,在我嘴中攻城略地。
我自从被人贩子拐卖过来,就受了好多罪,身子一直很虚弱。
哪里招架得住,片刻就被攻占的丢盔弃甲。
身上的衣物,也被他除的一干二净。
“你昨天就已经彻底成为我的女人,还没习惯和我在一起吗?”他的唇抿住了我的耳垂,冰冷的手将我的头摁进了他的怀里。
我心悸的厉害,浑身都在发抖,“我……我不想死,大哥,天下间美女那么多。你怎么偏偏选中我,我想回家……呜呜呜……”
“选中你的不是我,是秦刚。”他并不像是一个完全泯灭人性的僵尸恶鬼,指尖柔滑的在我的脊背上轻弹。
动作力度并不大,可是每一下都吓得我浑身发怵。
我如同受惊的小兽一般,蜷缩在他的怀中,“你也知道秦刚啊,你……你是僵尸吗?大……大哥。”
我没想到一个棺材里的死人,居然还知道人贩子的名字。
莫不是大粽子,成精了?
“我是你男人,喊什么大哥?”他身子一沉,又将我要了。
只是这一次没有第一次那么疼,身子却还是有一种全身发虚的脱力感。
我难受的紧了,双手都抱住了他脊背。
指甲也陷进了他的脊背里,他脊背很硬,弄得我的手指甲都要断了。
最后,被他要的。
感觉就只剩下一口气躺在棺材里,昏昏沉沉的睡到了天亮。
我是被手背上的奇痒,给生生的痒醒的。
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小房间里。
身下是一张简陋的木床,周围的摆设用四个字家徒四壁就能形容。
发痒的手背上,有好几块黑色的斑。
不仅如此,我身体的其他部位也有这样的斑。
斑附近还有一些古怪的肉芽,用手一碰便疼痛无比。
然后,便流出了暗红的脓血。
那血味跟烂肉一样,充斥着腐烂的腥味。
就在这时,有人进来了。
竟是那个买我给她儿子陪葬的老太婆,她见到我一脸惊骇,“你不是该在山上吗?怎么会在这里!!”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在这里了。”我吓坏了,缩到了床脚。
手背上很痒,让我下意识的去抓痒。
她看着身形佝偻,步履蹒跚。
可动作却十分矫健敏捷,一个箭步上来。
便将我的手腕扼住,双眼盯着我的手背,“你这是尸病,难道昨晚上你是被他送回来的?”
我蹙紧了眉头,犹豫了一下,才问他:“尸……尸病……你的意思是说,我是被你的儿子送回来的?”
是那个死人把我抱出棺材,送到这里来的吗?
这……
可能吗?
“看来他是真的看上你了,女娃子,你福气不小啊。”她诡笑的说道。
福气毛线啊!!
我就没见过,比我更倒霉的人了。
我身上长了黑斑的部位越来越痒,感觉头皮都要炸开了,“尸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这么痒。”
用力抓挠之下,手背上是一道道血痕。
那老太太冷眼看着我“自残”,眼中闪过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笑,“尸媾以后的人,都会得尸病,要不了几日就会一命呜呼的。”
我要死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才从棺材里出来,又得了什么尸病。
以前我没听过,尸媾这个词儿的。
可眼下,我却是反应了过来,“你……你说的尸媾,是不是和尸体做……做那种事情。”
说话间,我的脸微微发烫。
满脑子都是在棺材里,被那个僵尸非礼的画面。
“是又如何,你本来就是我买回来服侍我儿子的。”她冷冷的敲了我一眼,将一碗米汤放在了墙角不起眼的地方。
那里刚好摆放着一张黑白遗像,遗像上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
可是他的双眼竟然没有瞳仁,只有煞白的眼白,徒增了几分诡异的感觉。
小说《尸妖总裁冥夫沈婉清》 第3章 大粽子,成精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