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眠不归》小说简介
《晚眠不归》是一部令人着迷的[标签:类型]小说,由王尼采精心打磨。故事中的主角叶韵叶晚眠通过勇气和智慧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挑战,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本小说以其深入人心的情感描写和紧张刺激的情节而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他显然是认出了我来。在我单手把他扛到肩上的时候,他已经震惊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耳朵泛红,挣扎了两下:“叶韵你放我……。
《晚眠不归》 第1章 免费试读
和小姐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斗兽场。
那年我不过八岁,却被投在笼子中和一头狼搏斗、厮杀。
我是汉女和胡人私通生下来的孽种,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像野狼一样凶狠,冷漠的令人害怕。
班主买下我,训练我跟野兽搏斗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
我被班主饿了三天,狼也一样。
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个。
狼牙深嵌我的肩膀,而我亦是死死咬住它的咽喉,血腥气弥漫在口腔。
狼肉酸涩,可我却狼吞虎咽,身上全是血。
“呀!”小女孩隔着笼子被我吓了一跳。
我抬头冲她呲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班主立马给了我一鞭子,向小女孩赔笑:“这位贵人,您站远些,别让这畜牲冲撞了您。”
小女孩摇头,她抓住身边嬷嬷的手,恳求:“张妈妈,我们买下她吧,她好可怜。”
张嬷嬷劝她:“这个奴隶从小就与野兽为伍,野性难训,会伤到小姐的。”
小姐摇头:“铃铛以前也是这样的,看到她就像看到我的铃铛。”
铃铛是小姐养的狸奴,前不久病死了。
我被洗刷干净,套上粗麻衣被送到小姐面前。
临走前班主把打我的鞭子一起送给小姐:“贵人,这小畜生最怕这条鞭子,她不听话您就抽死她!”
那条鞭子上裹着厚厚的一层血污,都是我的,看到它我就下意识抱住头发抖。
小姐皱眉扔了鞭子:“她是人,不是畜牲。”
我小心翼翼抬头看她。
她朝我伸手,笑容阳光明媚:“你的眼睛好漂亮,像翡翠。”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犹豫地把自己的手放在她手心。
她更开心了:“我叫叶晚眠,以后你就随我的家姓,叫叶韵。”
我和野兽待得久了,身上就会有野兽的习性,我习惯了像猫科动物一样蹲坐在地上。
我不会说话,只会发出几个粗砾的音节。
小姐很有耐心地教我说话,告诉我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我知道她对我好,可有时候会控制不住脾气抓伤她。
可她每次都是温柔地摸摸我的头:“我知道阿韵以前过得苦,警惕点是应该的,不过阿韵可以尝试更信任我。”
我会说的第一个词就是“小姐”,从此这个词在我的一天内至少出现八百遍。
小姐是恭亲王府的郡主,按理说我该叫她郡主的,但小姐的发音比郡主容易些,她一开始也是教我叫小姐的。
所以我就一直叫她小姐,只有我一个人叫她小姐,我心里是暗暗高兴的,感觉自己对她来说是特殊的。
因为我身上的胡族血统,我身材比一般女子要高大些,皮肤也更白。五官除了眼睛的颜色外,其他部分和汉人很像。
小姐的母亲,恭亲王妃是位很和善的夫人,她常常夸我漂亮,对我没有任何歧视。
恭亲王也是位和蔼的父亲,他和王妃只有小姐一个孩子,还是老来女,所以疼到了骨子里。
小说《晚眠不归》 第1章 试读结束。